Timeline: Subprime crisis(路透社,2008年1月24日更新)
次级债券的发行主体在国内主要是各大商业银行,发行资金用于补充资本充足率。由于包括增发和定向增发在内的股权融资方案,在制度上有相对较为严格的要求,商业银行往往不能在急需资本的特定时间恰好完全满足增发的条件;而资本充足率一旦不能满足巴塞尔协议(Basel Accord)的要求(即资本充足率大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大于4%),商业银行的业务扩张将受到制度的极大限制,例如不能成立新的分行等。我国商业银行近年来业务发展速度很快,仅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已不能满足银行对补充资本金的要求,而发行次级债,作为一种较为简便的补充资本金的手段(承销成本也更低),开始越来越频繁地为银行所采用。A股上市公司包括中国银行(601988)、南京银行(601009)、民生银行(600016)、兴业银行(601166)等均发行过次级债券;非A股上市公司建设银行(0939.HK)、政策性银行国开行也发行过次级债以补充资本充足率。
美国的次级债危机中的次级债和商业银行可以作为资本的长期次级债券是两个概念,好伐?不要误人子弟。
我推荐大家去YouTube上看看这段次贷危机视频的评论,老美很有意思,比国人还“幽默”!
看不懂,长篇大论,照搬。
能否解释一下,现在所说的美国次债危机中的“次级债”和我们国家的银行所发行的次级债的区别?我的理解是它们是同属于偿还次序在一般债务之后但在股东权益之前的同类债务的不同品种,性质相似,功能不同。谢谢
TO 狂奔的土豆:
次级抵押贷款中的次级(subprime),指的是借款人的信用评级较差,通常是借款人过去有不良的信贷记录,与偿还次序无关。
我国银行发行的次级债中的次级(subordinated),指的就是偿还顺序了,可用于补充资本,乃至核心资本。
thank you